行业新闻

船员开工遇到烦心事?别慌!

前言 新年伊始,不少朋友已经开始为新的一年奋斗了。但有时候工作中的小插曲可能会影响我们前进的步伐。今天,让我们看看船员吕某某是如何在荆州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下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

前言

新年伊始,不少朋友已经开始为新的一年奋斗了。但有时候工作中的小插曲可能会影响我们前进的步伐。今天,让我们看看船员吕某某是如何在荆州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下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01

烦恼来袭:

无法解除前任职务

 

 

 

“本人已经在上艘船舶离职,目前无法从‘海事通APP’进出港信息里解除任职信息,导致我现在找新船任职后无法在报告信息里录入任职信息。”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二,荆州沙市海事处接到船员吕某某的求助电话。

 

 

02

专业帮助:

荆州水上法律服务中心伸出援手

 

 

船员吕某某于去年11月从“鸿兴XX”轮离职,2月9日重新在“豫信货XX”轮上工作。然而,当他按照规定在“海事通APP”上进行进出港信息申报时,系统却提示:“您已在其他船舶任职,请先解职登记后再进行任职。”吕某某随即联系之前船上的申报人,要求解除任职信息。对方却以船舶已出售、报告系统无法打开等各种理由推诿,拒不配合操作。无奈之下,吕某某只能向新任职船所在位置的海事机构求助。

    荆州沙市海事处接到求助后,首先尝试联系对方,通过讲道理、讲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希望对方能够配合解除任职信息。然而,该船舶自11月后已无进出港信息,AIS轨迹也在此时消失,且对方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沟通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棘手问题,长江荆州水上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在与局职能部门多次沟通后,最终由长江海事局船舶处启动“远程解职”程序,成功解除了吕某某在“鸿兴XX”轮的任职信息,使其能够顺利在“豫信货XX”轮上履职。2月10日,吕某某顺利在新船上任。

    此次事件的成功解决,不仅体现了长江荆州水上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在解决船员实际问题上的高效与专业,也彰显了海事机构“服务船员、保障安全”的宗旨。船员吕某某对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表示由衷感谢,他感慨道:“在遇到困难时,法律服务中心就是我们的坚强后盾。”

 

 

 

03

 沙市海事处普法小课堂

 

 

1、内河船员上船任职或解职,应由船长填写服务簿资历,并签字。未配备船长的船舶,应由行使船长职责的驾驶员负责签注。船长的任职由离任船长负责签注,解职由接任船长负责签注,因船舶新投入运行、报废等特殊情况无离任或接任船长时,应由船舶靠泊地海事管理机构签注。

2、船员任解职可在海事通APP船舶进出港报告模块进行,在船舶进出港报告界面,船员任职时点击船员维护后,添加船员信息,填写上船时间、地点、任职职务;船员解职时点击船员维护后,点击下船即可。

3、船舶应当在准确维护船员信息后,再开展船舶进出港报告,确保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准确。

4、船员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完成任解职时,可联系或咨询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协助解决。

 
(来源:荆州海事局) 
相关文章

最新培训

最新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