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职业常识问答-权益保障类

我国的法律对船员签订劳动合同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船员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与船员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经船员用人单位与船员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船员用人单位和船员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与船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交付船员本人将导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与船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交付船员本人将导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现在跑船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吗?不签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继续跑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度是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制度。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船员本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如果出现劳务纠纷或发生工伤事故等,将面临维权困难。船员应主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船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和38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船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船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船员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船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船员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船员人身安全的,船员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发生劳动争议后,解决途径有哪些?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船员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解决:自行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自行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商量,相互让步,协调双方的关系,消除矛盾,从而求得争议解决的方法。
(2)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方法。
(3)仲裁:是指由国家授权的专门仲裁机关行使国家仲裁权,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依法进行的仲裁。
(4)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机构裁决不服,持劳动争议裁决书依法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需特别提醒的是,涉及船员的劳务纠纷,可以不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拖欠船员工资,船员该怎么办?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拖欠船员工资,船员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拨打劳动监察投诉咨询热线投诉;船员也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我已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扣押了我的证书怎么办?
按照“11规则”第五十条规定:除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者吊销船员适任证书。如果公司扣押船员证书,船员可以向公司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反映情况,请求当地海事管理机构解决。
海员应支付遣返费用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船员的遣返费用由船员用人单位支付。遣返费用包括船员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旅途中合理的食宿及医疗费用和30公斤行李的运输费用。船员的遣返权利受到侵害的,船员当时所在地民政部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境外领事机构,应当向船员提供援助;必要时,可以直接安排船员遣返。民政部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境外领事机构为船员遣返所垫付的费用,船员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返还。
但是,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规定:根据国家法律或条例或其他措施或适用的集体谈判协议,海员出现严重失职而被遣返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海员承担遣返费用。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船员在船服务最长时间为多久?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标准 A2.5.2 (b) :海员在有权得到遣返前在船上服务的最长期间,这段时间应少于12个月。即船员如果已在船服务12个月则有权向船东提出遣返要求。
我国对海员遣返有哪些规定?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遣返:(1)船员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解除的;(2)船员不具备履行船上岗位职责能力的;(3)船舶灭失的;(4)未经船员同意,船舶驶往战区、疫区的;(5)由于破产、变卖船舶、改变船舶登记或者其他原因,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不能继续履行对船员的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
船员可以从下列地点中选择遣返地点:(1)船员接受招用的地点或者上船任职的地点;(2)船员的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船籍登记国;(3)船员与船员用人单位或者船舶所有人约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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